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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栾法章(1910-1951),男,又名乐山、耀山,1910年出生于辽宁省开原县(今开原市)新边栾家街,东北讲武堂第七期毕业生,抗日救国军领导人。
2、曾任河北省栾县保安团长和伪自安军集团司令。
3、日本投降后,国民党二十三军副军长、十一战区暂编第一路军二纵队少将代理司令及一O一军二十七师师长。
4、1951年8月,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管会军法处追究其历史问题,栾法章被判处死刑。
5、1985年2月9日,北京市人民法院再审认为,栾法章一案属于冤案,为其彻底平反昭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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